语言这种东西,实在是很方便。只要有心,任何任性都能披上一层语言的装饰,让它看起来仿佛是什么合情合理的要求。
比如,被风纪委员发现违反校规的学生,作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说出的固定台词:
“那里就通融一下嘛。”
这个“那里”就很微妙,具体指哪里,其实谁也不知道。不知道归不知道,总觉得好像真有那么一个叫“那里”的地方,然后只要“那里”被忽略了,自己的违规行为就好像从未发生过一样,这样一种错觉机制。
那么,先说我的结论。
——不通融。
有一次,就会有第二次。有两次,就会有第三次。到了第三次,对方基本已经不再觉得自己是被通融的了,而会将此当作理所当然的权利。
他们行使这项权利的对象,大多是被称为“朋友”的人。
因为是朋友,所以希望放过。
因为是朋友,所以希望宽容。
因为是朋友,所以理所当然的吧?
真是不寒而栗。
把“朋友”一词当作免罪符挥舞的人,这世上一定存在。并且,这种人偏偏最没有自觉,一旦被拒绝就会说“你好冷淡”,一旦被接受就会说“理所当然”。
这世上最不划算的交易之一,就是朋友关系。
想想就知道了。
我作为风纪委员,若是指出朋友A的裙子长度违反校规。朋友A说“哎呀哎呀,那里就通融一下嘛”,我如果包庇一次,朋友A下次就会说“上次不是也通融了嘛。”
“上次不是也通融了嘛”——这句话的分量已经接近于法律约束力了。
明明没在合同上签过字,不知何时却已经缔结了一份“通融是理所当然”的合同。
太可怕了。
更可怕的是,这种合同不只限于朋友A。
朋友A告诉朋友B。“深町会装作没看见的哦。”
朋友B告诉朋友C。“深町同学很宽松的。”
就这样,我的“通融额度”通过口口相传被擅自扩大,等回过神来,“找深町说就行了”就会变成大家默认的情况。
但是,风纪委员的工作是让人遵守校规,不是增加违规者。一再包庇,等于亲手否定自己的职责。
所以从一开始就不放松,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无论对方多么亲热地搭话,无论对方怎么强调“我们是朋友吧”,都保持微笑,但坚决不点头。
“对不起,这是规定。”
只要我坚持立场,对方最终只能无可奈何地退去。结果就是,我作为风纪委员,能够保证自己的工作要求。
……嘛,这个战略的副作用是,交友关系完全没有扩展。
不过,全说是副作用,也不尽然。
因为没有朋友,就不会被要求通融。不被要求通融,就不需要拒绝。不需要拒绝,就不会有尴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