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街那处青砖红瓦的新屋,是老人一辈子的心血,当初就是给大儿子娶媳妇盖的。
袁仁梅正给孩子穿衣服,见公公进来,勉强起身喊了声爹。
李老汉装作随口问:“建朝回来了?”
袁仁梅的脸“唰”一下就白了,手里的衣服都掉在了地上。
愣了好半天,她才硬邦邦挤出一句:“回是回来了,又走了。”
“去哪了?”
“刚出来头发太短,怕见人,去郧县五峰他舅舅家躲几天。”
李老汉听完,心里又是惊又是宽心——惊的是儿子连亲爹都不见就走,宽心的是儿子总算知道要脸面了。
可一个月过后,再问起这事,袁仁梅的说法又变了。
她说李建朝去云南、广西做生意去了,要好久才能回来。
李老汉心里咯噔一下,当天就坐车去了郧县五峰的亲戚家。
人家一句话就给了他当头一棒:李建朝从来没来过。
老人浑身发冷,跌跌撞撞回了家。
他不死心,又给湘北劳改农场写信打听,回信说得明明白白:李建朝早已按期释放。
人明明回来了,怎么就凭空消失了?
更让老人起疑的还在后面。
之后一年多,袁仁梅三天两头往家里跑,张口就要房产证,眼神躲躲闪闪,语气急得很。
1993年8月,法院的判决书送到了李家:准予袁仁梅和失踪的李建朝离婚。
捧着判决书,李老汉的手抖个不停。
儿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,儿媳急着离婚、抢房子,还天天跟孙兴明混在一起。
这里头要是没鬼,说出去谁信?
1993年12月1号,李老汉拄着拐杖走进了城关派出所。
憋了半天,他红着眼眶说出了那句压在心底的话:“警察同志,我怀疑……我儿子被他媳妇和野男人害死了。”
警方随即展开调查,可问来问去,都是些“好像在十堰见过”的模糊说法,没半点实锤。
这桩失踪案,就这么悬了整整四年。
二、审窃贼,反常背后藏命案
直到袁仁梅和孙兴明因为盗窃被抓,案子终于有了转机。
派出所审讯室里,白炽灯亮得晃眼,空气压得人喘不过气。
两人被分开审讯,对盗窃的事供认不讳,口供对得严丝合缝,连细节都交代得清清楚楚。
副所长汤德田坐在对面,指尖敲着桌面,眉头越皱越紧。
他从警十几年,什么样的犯人没见过?
大多都是能赖就赖、能狡辩就狡辩,哪有这么痛痛快快全认了的?
事出反常必有妖。
更奇怪的事还在后面。
第二次审讯的时候,袁仁梅突然胡言乱语,说自己去年偷了粮食局十万块钱,藏在楼顶,要带警察去取。
汤德田当时就警觉了——粮食局楼顶空空荡荡,连个遮拦都没有,根本藏不住东西。
一起千把块的盗窃案,顶天了判两三年。
她为什么要编出这么大的案子,非要引警察去楼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