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一个人在宁州,她也从不觉得孤独。
她这样的人,当然懂得什么是孤独。
眼下的生活,绝不是。
刚吃了一半,门被砸得呯呯响。
看看腕上的表,都八点了,会是谁啊!
透过猫眼,她看到门外站着林思辰,只穿了个短袖白T,手里拎着一团什么东西。
拎东西的样子很古怪,胳膊长长的伸出去,尽量让那团东西离自己很远,很嫌弃的样子。
她开了门,林思辰还是那种古怪的姿势,一脸嫌弃的把手里那团东西递过来:
“捡了一只小狗,趴在楼下地上一动不动,但还活着,像是受伤了,我见你喂过它,你要不对它负一下责吧,怪可怜的……那什么,这是我外套,我不要了,你一会儿扔了就行。行了,再见!”
陆小夏这才发现,那团东西的外面,是一件西服,似乎跟林思辰裤子同色同料。
一听说是自己经常喂的那只小狗,她连忙接过来。
抬头看去,林思辰虽然手里空了,但手指依然保持着抓握东西的样子,已经走了。
这人可真有意思,活得这么矛盾。
这西服,怎么也得几百块吧。
明明嫌弃小狗嫌弃到骨子里,却又舍得拿几百块的西服来救狗。
她打开衣服,果然是那只小狗,浑身湿淋淋的,一只后腿有血,似乎是骨折了,拖着不动,站不起来,哀哀戚戚的叫着。
这得去宠物医院啊。
她看看自己的面条,三口两口吃干净,然后披了外套,准备带狗去医院。
又考虑到小狗腿骨折了,得找个硬一点的容器放着,要不然容易造成二次伤害。
在家里找了一圈,也没找到纸箱。
只好硬着头皮去敲林思辰的门。
在门外等了三分钟,她都准备走了,门才开。
“你家有纸箱吗,借一个。”
林思辰头发是湿的,似乎刚洗完澡。
“要什么样的,干嘛用?”他拧着眉问了一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