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行。”
“为什么不行?”
“因为你是女孩子。”
梨纱看着他,忽然觉得她哥真的好可爱。六岁的小孩,一本正经地跟她讲“女孩子不能随便收男孩子的花”,“不能给男孩子送花”。
上辈子,上上辈子,她都没有哥哥,不知道有哥哥是这种感觉。
又好笑,又温暖。
“哥,”她拉了拉他的袖子,“你是不是在吃醋?”
赤司愣了一下,然后耳朵尖红了。
“我没有。”他说,声音比刚才高了半个调。
“你有。”
“我没有!”
“你就有。”
赤司深吸一口气,决定不跟她吵了。
“反正,”他最后说,“那个幸村精市,你要离他远一点。”
梨纱笑了: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他”赤司想了半天,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,“他太会说话了。”
梨纱差点又笑出声。
太会说话了。
这倒是真的。
四岁就会说“这朵花像你”,长大了还得了?
“好吧,”她乖巧地点头,“我会注意的。”
赤司看了她一眼,将信将疑。但还是没再说什么,转身继续往前走。
梨纱跟在他后面,把那朵雏菊举到眼前看了看。
花瓣纯白,花蕊是淡黄色的,小小的,确实很漂亮。
她要把这朵花收好,回家后夹进最喜欢的图画书里。
四岁就送花。
那五岁呢?六岁呢?七岁呢?
她开始期待了。
——
那天晚上,赤司征十郎躺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,辗转反侧。
他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里。
他不喜欢那个幸村精市。
倒不是因为他不好。恰恰相反——他太好了。
有礼貌,有教养,说话轻声细语,看人的时候眼睛温温润润的。会送女孩子花,连鞋带都系得比别人好看。
这种人,最麻烦了。
赤司征十郎在心里翻开小本本,给幸村精市打上了一个红色的标记。
然后他翻了个身。
决定从明天开始,梨纱去隔壁玩的时候,他都要跟着。
寸步不离。
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