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该养生的是你了,不过记得拿热水,别到时候拿啤酒泡枸杞了。”
屏幕的另一边,刚参加完一场巡展的苏羽歌一下了场就拿出手机,还没看呢就发了个喷嚏,看完更是禁不住吞咽了一口。
他果然,猜到我在这里偷喝酒了。
陆笙也没办法,她要是想喝就喝吧,只要别像之前那样喝到不省人事就好。
陆笙不知道自己端着手机看了多久,只是当他再次抬眼时,瞅见代凯一脸乐呵的盯着自己。
“怎么,羡慕了?”陆笙故意逗他:“羡慕了就去找你的叶晓琳。”
代凯被这一个“你的”说的心花怒放,但没一会儿就趴在挂衣服的架子上唉声叹气,怨天尤人的,闷声吼:“唉,当初我就不应该,带着她去见苏羽歌啊…”
可不是,叶晓琳因是家里的独子,被宠溺多了,本就别扭的不怎么理代凯,除非他用鸡蛋仔引诱自己出来。那时苏羽歌在陆家企业遇了叶晓琳后两个人又约见了几次,苏羽歌正式认了叶晓琳做学生,这下倒好,代凯一约着叶晓琳出来,她便以要把苏羽歌当做目标,好好做设计为由,窝在家里。
“我居然因为苏羽歌…”代凯双手耷拉着,说地有气无力:“被打入冷宫了…”
“你不应该被打入冷宫,你应该被流放。”边嬉笑着说这一句,他便几个大跨步跑进球场里,轻挑起有些旧了的篮球。
隔着老远,瞄准目标,一个完美的三分。
“哎呦,不错不错。”代凯被他这一个动作提了精神,终于脱离了树袋熊的姿势,将那落近自己脚边的篮球重新丢给他。
“不愧是我们灰狼的队长啊,投球一直是个榜样,佩服了佩服了。”罕见的夸赞,但没隔几秒,他又补充:“如果你这几天一直都是这样的实力就好了。”
代凯也跟风投了一个,站的比陆笙还远,结果…耍帅失败,只得乖乖的站那儿听着陆笙讲解技巧。
自从大学球队组建完成起,因陆笙不善交谈,平日也话少,代凯便在球队里也担任了“外交官”的角色,训练的时间安排,占位和替补的选择等等都有代凯完成,俨然是兼起了球队助理的角色。
但陆笙能担任了队长的角色,并无人有非议,显然是有超群实力的,毕竟去年省赛中的投球,基本上全是陆笙独自完成的。
按理说,就算隔了一年没训练,实力也不会同往日相差多少。
但陆笙,却是让除了代凯之外的所有球员,失望了。
训练的前几天,不说体力是否跟的上,就连普通的投篮都比不过队里实力最一般的队员,哪怕在往后训练已进行了近一个月,他跟队友的配合还是一塌糊涂。
别人或许不知道,但代凯明白,这根本不是实力的原因,是态度的问题。
听罢代凯的话,陆笙投篮的动作滞了滞,复行动时,再也没有投进去过,干脆将球扔到一旁,那动作里是带着些愠怒的。
“你好像以前给我放过一首歌,叫…《她来听我的演唱会》”陆笙说着燃起一根烟,但当脑海里徒然浮现那杯放了枸杞的热水时,又捻了那还未生出一个烟圈的烟。
虽少量吸烟不会对人体造成过大的伤害,但他,开始惜命了。
代凯点了点头,那是他在灰狼进行第一次公众比赛前的休息室时,给陆笙放的一首歌。
他若是一位歌手,无论出名与否,都想深爱的那个她来听自己的演唱会;他若是一位球员,无论成功与否,他都想心中的那个她来看一场那个球赛。
代凯在给陆笙放那首歌后,原本晋级无望的灰狼,大获全胜。
他原本想着明天进场前给陆笙放这首,没想到,他竟是抢先说了,而且代凯知道,这首歌不会再带给他激励作用了。
“最后一场了。”陆笙靠在高三个他的篮球架上,颓颓的说:“她没有机会再来看我打球了。”
是了,陆笙并没有告知苏羽歌球赛的时间,亦专门看了日子,比赛会在她回来前举行,才确定参加。
回国便赶上陆笙的球赛,任小冉定是不能缺席的,身为陆笙父亲的陆宾,也自然会出席,按照任小冉的性子,同陆宾聊个热火朝天绝对不会是意外,如果苏羽歌那时也在现场,不免会想很多。
他的确万分的想让苏羽歌观看他的“退场仪式”,那是他的动力和希望,可这一切在与苏羽歌情绪的权衡中,变得不值一提。
但也许,是他想要保护的过多了。
“那你打算要怎么瞒,再怎么样都是个球赛。”代凯将球归位,收拾了东西准备同他一起走,是到时间了。
陆笙回答的很迅速,想必是早就想好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