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进去,南华坐在案后,手指摁着眉心。
"过来。"
我走过去。
她抬手,在我额头弹了一下。比平时重一点。
"蠢。"
就一个字。
我鼻子酸了,但没哭。
"匣子里的东西,以后你经手的时候当着我面清点,少了一颗我找你,少了一粒我也找你。但——"她顿了顿,"别人碰你的东西,你当场就查。不是事后才来跟我说我没拿。"
"我记住了。"
"你记了这么多回,哪回真记住了?"
我闭嘴了。
她放下手,看着我:"以后有人动你的东西,你当场掀桌子都行。别忍着等我替你收拾。"
那天晚上我将补药端进去,她喝的时候我站在旁边,忽然说了一句:"殿下,谢谢。"
她抬眼看我:"谢什么。"
"谢你信我。"
她喝完药,把碗递给我,嘴唇上那层深色药渍。
"我的人,我不信你信谁。"
这句话不是感动。是踏实,她信我。不是因为没证据所以"姑且信",是她捡了那枚耳坠、看了锁扣划痕、比对了刮痕——她查了。她不是凭空护我,是她确认了之后站在我这边,这比什么都重。
后来春桃被调去了浣衣局。没人再当面编排我,背后有没有我不知道。但我变了,以前我被人欺负是忍,忍到南华替我出头。现在不是了。有人动我东西我当场翻脸,有人编排我我直接怼回去——不是学南华那套不怒自威,是我学她那句话:"我的人。"
我不是她的人吗?那我自己也得争气。
她弹我额头是因为我做错了,不是因为她觉得我活该。她摸我头是因为我做对了,不是施舍。她替我查了耳坠和锁扣,不是因为她闲,是因为她把我当自己人。
我想起刚来的时候想"先活过这三天"。现在三天早过了,三个月都过了。我不再数自己错了几次,不再怕她赶我走。
不是因为她不会赶我走。是因为我不再是那个连扣子都扣反的废物了。
她撑腰不是让我靠着,是让我站起来。
今晚补药还是苦的。
她喝完擦了嘴,说:"退下。"
我退出来,站在门外。夜风凉,我深吸一口气。
日子还长,但这次不一样了。